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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更畅通!“新市民”随迁子女可就近上学!附办理流程→
2月18日,玉林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简化“新市民”随迁子女入学手续的通知》,明确将进一步简化“新市民”随迁子女入学手续,畅通入学渠道。
义务教育阶段
新生入学按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,在网上报名、填报信息。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审核材料、公布录取结果。(注: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);需要转学的则在指定时间拿户口簿、购房合同、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、玉林城市规划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(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)及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所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(玉州区教育局或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)登记信息,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相关信息后,确定转入学校(转入学校如涉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,需与市教育局协商确定)。
高中阶段
新生入学按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,在网上填报玉林城区普通高中、中职学校志愿,按中考成绩及招生程序进行录取;转入普通高中的,在开学前一周拿购房合同、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、玉林城市规划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(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)及中考准考证到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信息,在核实相关信息后,根据中考成绩统筹安排转入同等级的普通高中(注:按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第一个学期及高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不安排转学)。转入中职学校的,在开学前一周拿购房合同、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、玉林城市规划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(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)到玉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登记信息,在核实相关信息后,统筹安排转入玉林城区中职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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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文采集:记者 陈君铭 通讯员 甘贞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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